1、護照原件
· 有效期六個月以上的護照原件。如有老護照,請提供。
2、照片原件
· 2寸白底彩色照片2張(照片規格與護照規格一致)
3、身份證復印件
· 申請人護照復印件正反面,需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
4、簽證資料表
· 簽證個人資料表一份。(請如實填寫,親筆簽名,復印無效,模版附后)
5、營業執照
· 中方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。(需要有年檢記錄,并加蓋公章,提供英文或荷蘭文翻譯件)
6、單位派遣信原件
· 中方公司派遣信一份。(需要用單位抬頭紙打印,并加蓋公章,由負責人簽名,并寫明負責人職務,模版附后)
7、經濟能力證明
· 申請人日常工作收入的證明(半年的銀行流水,銀行存折、工資單均可)余額最少為:50歐元*停留天數。
· 如有房產,車產,請提供
8、其他必備資料
· 全程酒店確認單
· 全程機票預訂單
· 符合使館要求的境外保險(可由我社代買)
· 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
· 日程安排
· 旅行支票